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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跟亲生的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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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养育关系正式形成后,其法律地位便与其亲生子女同等重要。
所谓“养子女”,即是通过他人抚养的孩子。
在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由养育行为所引发的权利义务自然得以建立;同样地,养子女与自身原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亦由于这一收养行为而被解除。
从养育关系正式确立的那一刻开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应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要求来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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